为有效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该市制定出台《地方各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直接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成员廉洁从政情况的规定》,实行上级党委直接听取下级纪委同级监督情况汇报制度,明确了7个方面的监督内容,细化操作规程,对接受监督和实施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下发《规定》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个人述廉、问卷测评、书面征询、信息汇总、分析研判、撰写报告等6项汇报准备程序,解决汇报什么、汇报内容从哪里来的问题,随着制度不断织密,党内监督的实效正逐步显现。
汇报前,各级纪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与党委沟通,提出工作计划,列出汇报提纲和汇报要求,组织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认真梳理本地区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做好汇报准备。党委主要负责人则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专题安排或下沉调研等方式,一对一听取情况汇报。
根据下级纪委书记汇报的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对存在不廉洁行为和其他纪律作风问题,情节较轻微的,由相关部门及时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情况较重的,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进行问责处理。
此外,各级纪委将《规定》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组织专题辅导、开展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全面学习传达贯彻执行同级监督相关要求,切实增强各级党政班子成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
“纪委在职责范围内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实施监督,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视实际情况和按照规定处置,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实质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关心保护。”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