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良一名女子借贷大量资金被催债,心理压力过大,一时出现轻生念头,欲从12楼跳下,被及时赶到的民警成功救下。李某某的行为严重影响和扰乱了公共秩序,陆良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依法处于行政拘留。
当日晚20时34分,陆良县公安局巡逻特警大队、同乐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县城开发区某单位12楼顶层有一名女子想跳楼自杀。到达现场的民警为了进一步确认报警情况,确保欲跳楼轻生女子绝对安全,巡逻特警大队广场警务厅民警在楼下控制现场,劝阻围观人员,巡逻特警大队润都警务厅民警王志海、辅警何元清、江立君在单位保卫人员配合下快速上到顶楼查看。到达楼顶后果然发现一名女子跨坐在12楼顶楼护栏上,一只脚在护栏里面,而另外一只脚和大半个身子在护栏外面欲跳楼轻生。以此同时,欲轻生女子也看到了上到楼顶的民警们,女子一个劲地叫嚷不准民警靠近,否则她就跳下去。救援人员只好保持一定距离对其进行语言安慰和好言劝告,并用对讲机向指挥中心呼叫应急消防等部门给予增援。
消防大队等部门先后赶到现场开展劝导、维持现场秩序、交通疏导、人员施救等工作。最终,辅警何元清瞅准机会,不顾个人安危乘其不备时闪电般的从旁后边一把拉住李某某的一只手,另一只手立即将其勒住。民警王志海也迅速上前与何元清两人合力将李某某救下。随后,李某某被带下楼由同乐派出所带走查处。
后经派出所调查,欲跳楼轻生女子李某某42岁,是陆良县中枢街道环城人。因其与丈夫在大理种植人工菌,借贷大量资金被催债,其中一大部分是高利息网贷,信用卡又因本人逾期导致征信出问题而无法得到有效贷款,心理压力过大,一时出现轻生念头。李某某独自到陆良县开发区某单位12楼,发信息给其朋友后,其朋友看到电话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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